跳到主要內容區
首頁圖片
:::

即時空氣品質資訊

:::

轉知銓敘部函以,有關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

主旨:
銓敘部函以,有關就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,請依該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1號令規定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月2日部法一字第11457794282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