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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-2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

為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作業,本市公教人員(含技工、工友、駕駛)請依「子女教育補助表」相關規定,檢據向服務機關學校提出申請,收件日期至115年3月25日截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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